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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岗位工作职责

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岗位工作职责

 

(一)基金会秘书处正副秘书长工作职责

1、秘书长工作职责

主持秘书处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相关活动计划;负责制订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并报理事会审批;负责制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理事会审批;负责筹备召开理事会的各项工作;负责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和项目负责人,由理事会审议决定;负责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决定各机构工作人员聘用;分管综合管理部工作,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秘书长工作职责

协助秘书长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协助秘书长组织实施年度相关活动计划;协助秘书长制订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协助秘书长制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秘书长筹备召开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协助秘书长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分管妇女和家庭儿童项目管理部工作;负责开展对外沟通与联络工作,组织落实与合作单位合作计划的实施与推进;负责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学习、培训、考察、访问等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金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秘书处下设三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妇女项目部、家庭儿童项目部。

1.综合管理部工作职责:负责基金会秘书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保管基金会印章、文件,按公文收发程序做好文件的收发、催办、归档等工作;根据基金会要求,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文件;协调和安排对内、对外会议,准备各类会议资料,及时上传下达,拟定相关会议纪要和报告;负责购置、调配、管理、维修基金会的办公用具、办公用品和其他固定资产等,建立和保管有关清册、资料;负责对外联络、公务接待、来信来访、投诉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史志、后勤服务工作,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基金会职工劳资、福利、考勤、人事、工会、党支部等工作;负责基金会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基金会对外宣传、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和更新基金会网站信息,及时公布捐赠情况;负责基金会每年年度检查工作;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妇女项目部工作职责:负责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实施的妇女项目的承接、执行、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工作;负责基金会妇女项目的开发、筹资、运行、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工作;负责妇女项目开展、策划、宣传、组织与筹资相关的各类活动等;参与相关项目的筹资谈判、负责协议起草等具体筹资工作;负责社会捐赠的各种咨询服务工作;汇集捐赠项目信息和材料,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档案;负责做好捐赠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沟通和反馈工作;及时向捐赠人和捐赠单位反馈捐赠项目的执行情况;维护和更新基金会网站信息,及时公布捐赠项目执行情况;协助开展基金会的理论研究和相关调研工作;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家庭、儿童项目部工作职责:负责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实施的家庭儿童项目的承接、执行、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负责基金会家庭儿童资助项目的开发、筹资、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工作;负责家庭、儿童项目的开展、策划、宣传、组织与筹资相关的各类活动;参与相关项目筹资谈判、负责协议起草等具体筹资工作;负责社会捐赠的各种咨询服务工作;汇集捐赠项目信息和材料,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档案;负责做好捐赠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沟通和反馈工作;及时向捐赠人和捐赠单位反馈捐赠项目的执行情况;维护和更新基金会网站信息,及时公布捐赠项目执行情况;协助开展基金会的理论研究和相关调研工作;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管理工作职责

制定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参与基金会筹资和引资项目的财务分析工作;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向领导报告基金会财务运行情况;负责基金会总账及所有明细分类账的记账、结账、核对,完成每月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负责银行往来账管理,负责支票等有关结算凭证的购买、领用及保管,办理银行收付业务;在资金安全前提下,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以保基金保值增值;负责全年的会计报表、帐薄装订及会计资料保管工作;负责税务申报、纳税筹划、发票申购,各项审计及税务检查工作;完成基金会各项年审年检工作;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1、依法遵章循规办事。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本会制订的财务工作各项制度。 

2、 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切实做好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完整编制季度、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准确,文字说明清楚。

3、做好账务处理工作。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及辅助账页,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复核和账目登记工作,做到开支归类准确,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账,结帐时须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及时清理往来账目,每年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4、 做好财务稽核工作。定期检查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查找财会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5、 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保资金安全。

6、 做好印章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会财务私章。

7、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会计资料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任期内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8、 做好出纳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抵制违法违纪行为。

9、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10、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1、依法遵章循规办事。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本会制订的财务工作的各项制度。

2、做好现金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财会法规、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超过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做好存款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熟悉银行各种付款方式和凭证填制,严格按照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4、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等。

做好财务报销和职工的工资、奖金的发放等工作。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单证齐全;核算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奖金。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财务登帐。

做好票据使用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建立转账票据领用单、预支审批单,每月终了,认真清理催办领出支票,防丢失或长期不办理报账手续;严格执行发票(收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发票领购、开具、缴销等工作,及时为捐赠者开具发票。

7、 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基金、信托产品等业务,保资金安全;严禁挪用公款和白条抵库。

8、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和账簿保管工作。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银行存款日记账簿、现金日记账簿等会计档案资料。

9、做好会计监督工作。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业务。

10、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出纳调离本岗位时,要将有关凭证、账簿、印章、票据、有关文件、档案、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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